为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增强消防部队执行力和公信力,树立部队良好的社会形象,宁波消防支队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全力抓好“制度、素质、服务、监督”四项措施,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倾力打造一支人民满意的消防执法队伍。
宁波消防先后出台了《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开展消防执法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公安消防机构执法办案积分制实施办法(试行)》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健全完善执法制度,推进全市执法规范化建设。针对当前消防执法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支队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重点单位监管、监督单位数量、行政处罚、蹲点跟班作业等进行逐一明确,为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提供制度支撑。各地围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要求,坚持用制度规范执法人员行为,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质量。鄞州大队建立健全执法办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约制度和执法质量考评制度,针对消防执法出现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切实做到重点考评与全面考评相结合,确保执法质量。高新区大队认真梳理分析消防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并紧抓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完善相应的执法制度体系,促使各项制度贴合执法实际,使规范化执法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是提升执法监督水平的基础。各地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由大队领导带头,每周集中全体防火监督干部和辅助执法文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规范化准则,并定期进行理论、实践测试以巩固学习效果,通过不断加强消防法规学习,切实提升大队执法规范化水平。此外,支队坚持每周一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每周五一次工作小结会,确保部队内部工作信息畅通,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在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等思想教育,确保每一名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清正、廉洁,着力提升消防执法监督水平。各大队多次组织防火干部、辅助执法文职人员集体夜学《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条文规定,通过考试以考促学,进一步规范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促进行政处罚更加公平、公正,从而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满意度也不断提升。
各地消防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将优质服务纳入规范化建设内容中。支队积极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服务意识,转变执法观念,以“对待办事群众要热心、咨询答问要耐心、办理手续要细心、实施处罚要正心、接受监督要虚心、消防宣传要尽心”的“六心”措施规范执法行为。坚持服务靠前、执法并行的工作思路,从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不断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流程,依法按章办事,把消防监督管理融入服务群众之中,努力做到人性化执法、亲情化服务。同时,在消防审验过程中,开辟“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据统计,今年以来,各地执法监督人员主动上门指导800余次,跟踪监督120余次,帮助社会单位解决消防工作中遇到的难题200余项。除此之外,支队坚持走党的群众路线,推行执法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互动式、阳光式”四项建设,实现“零投诉、零等待、零门槛、零距离”目标,切实提升执法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使人民满意。
消防监督化是提高消防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的重要措施。支队与全体监督员层层签订执法工作责任状,筑牢执法防错、纠错“第一道防线”,狠抓建档、管理“两个环节”,严把审查、复查“两个关口”,促进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各大队在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之余,积极向社会单位和群体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倡导社会群众参与到消防执法监督工作中来。在执法期间,大队为社会单位负责人和群众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上门解答商户消防疑问,并通过开展问卷调查、个别座谈、走访群众等形式,回访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努力践行“阳光消防”的承诺。支队非常重视群众监督工作,不仅公开项目建设消防执法事项、范围、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和结果,还在行政服务窗口和网络媒体上开设执法信息公开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成立廉政效能监督员等监督方式,多渠道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廉洁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
宁波各地坚持内强素质、外重监督,以抓好“四项措施”提升执法监督质量,打造一支执法为民、执法廉明的人民满意消防队伍。